信托計劃退出辦理
一、原則
1、必須本人在信托計劃銷售結(jié)束前一周提出退出申請,理財中心方可受理;
2、退出的資金不計付利息。
二、攜帶的相關(guān)材料
1、原已簽署的《*****信托合同》;
2、委托人有效證件原件及復(fù)印件;
3、“加入*****資金信托計劃申請書”的客戶留存聯(lián);
4、信托計劃指定受益存折(卡)。
三、退出資金確認(rèn)
委托人提交“退出信托計劃申請書”及提供相關(guān)材料辦理退出手續(xù),五個工作日后持身份證到相關(guān)銀行查收退回資金。